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城市风貌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府通﹝2011﹞53号)
县直各有关部门、草海镇人民政府:
根据“双创一建”要求,我县目前正着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创造省级卫生城市,建设高原湿地生态旅游城市,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市风貌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青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仲华(草海管理局副局长、草海镇党委书记)
成 员:陈兴志(县住建局局长)
于 刚(县规划局局长)
李正超(县财政局局长)
潘卫东(县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 红(县审计局局长)
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 超(草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金 辉(县供电局副局长)
陈仕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城管综合执法队大队长)
罗东亚(交警大队队长)
肖良宪(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陈朝昀(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撒兴文(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罗东亚(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路德强(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段建忠(县移动公司经理)
熊 伟(县电信公司经理)
金 玫(县联通公司经理)
李晓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陈兴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陈兴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学昕、周强、谢明应、刘云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维明、罗旋、秦波、李驰晔、周晋廷为办公室工作员。
部门工作职责:
广播电视网络公司:负责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清理拆除(含光缆和主干线)。
公安局:负责公安“平安工程”监控探头光缆拆除。
交警大队:负责公安交警“卡口”视频光缆拆除。
电信公司:负责电信光缆、电缆、入户电话线路拆除。
移动公司:负责移动通信、3G光缆拆除。
联通公司:负责联通通信、3G光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