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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5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12月15日前印发《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度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于12月25日前与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12月25日前,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2月6日)

  1.突出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传承弘扬北京精神”的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在2011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中,专题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传达市政府烟花办等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广泛地做好建设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特别强化对新增禁放点和禁放品种的宣传。在元旦、春节前,要针对性地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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