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城乡建委应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如实提供2011年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正在进行节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所有新建建筑工程项目清单(其中,主城各区务必推荐8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公建项目、8个2011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公建项目、4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居建项目和4个2011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居建项目接受检查,远郊各区县务必推荐3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公建项目、3个2011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公建项目、6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居建项目和6个2011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居建项目接受检查,推荐项目请将字体加粗标明),并于12月12日前将纸质件(加盖鲜章)和电子件报送至我委。
五、本次专项检查还将检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集中连片示范区的建设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请巫溪县、云阳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日常管理机构、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实施单位、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和长江师范学院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各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各区县城乡建委要落实专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检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七、各区县城乡建委应明确1位迎检联络领导和1位迎检联络工作人员,并于12月8日下班前将联络人员表(附件2)传真至我委。迎检期间,各区县迎检联络领导和联络工作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联 系 人: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叶强 何丹 赵本坤
联系电话:63672578 63672728(传真)
电子邮箱:cqsjzjnc@163.com
附件:1、各区县新建建筑工程项目统计表
2、各区县迎检联络人员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各区县新建建筑工程项目统计表
区县(盖章)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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