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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向好趋稳的态势,但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仍然多发,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乃至根本好转,任务十分艰巨。近期,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晋政办发电〔2011〕107号精神,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全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二、大检查的时间
  从8月1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
  三、大检查的范围和分工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冶金、机械、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铁路、民航、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行业(领域)。
  具体分工如下:
  1、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市煤管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
  2、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其中,合法生产、建设的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非法建设的由市国土局负责组织。
  3、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其中,合法加油站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非法加油站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
  4、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5、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委员会、市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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