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工作的意见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站各项工作制度。政府网站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都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为适应当前网站内容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三项工作制度:一是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从信息采集、编辑、报送到上网发布,各环节有关人员都要承担起审核把关责任,提高网上发布信息质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天登录网站读网,认真查看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状况,查看各项功能的有效性,查看所发布的信息特别是重要信息是否存在错情,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可运用相关软件系统帮助纠错。提倡主管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读网。三是网站链接管理制度。把网站链接检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网站链接实行主管单位审核制度,链接的内容原则上应与本地、本部门工作职责有关,或与政府为公众提供的服务相关。严禁将与政府工作不相关联的网站链接到政府网站上,以维护政府网站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对本地、本部门网站功能的有效性、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运行维护的规范性、安全防范能力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每季度至少自查一次,使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省政府网站管理办公室要采取不同方式,每年对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每年有所侧重,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网站管理工作。

  (四)提升政府网站的应用支撑能力。为更好地适应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网站的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重点是完善和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应用服务架构,加强操作系统、数据库、内容管理等核心系统建设,改善机房等网络运行环境,不断提升各级政府网站运行和应用支撑能力,为政府网站基本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供有效的应用支撑和技术保障。

  (五)进一步做好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位置,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安全监控与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安全风险抵御能力。要按照国家有关电子政务安全防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规范政府网站应用系统程序开发和设计、配备专业网络防火墙、web安全防火墙、网页防篡改、入侵检测和网络防病毒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病毒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