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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依据出版物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兹定于2012年1月9日至4月9日期间,对我市出版物零售(含网络零售)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范围

  凡2011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北京市出版物零售单位,均须参加此次年度核验。

  二、时间安排

  网上填报日期:2012年1月9日至3月30日。

  现场审核日期:2012年2月9日至4月9日。

  三、年度核验主要内容

  (一)检查企业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零售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总结2011年的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四、核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表》。

  (二) 发行单位的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或者《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音像企业暂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但要在下年度核验之前按出版物发行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五、年度核验程序

  (一)我市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由各区县文化委员会负责。

  (二)网上申报的程序:

  1.核验单位首先须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点击“行政服务大厅”或者“快捷通道--出版物发行企业年度核验”,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在网上填写提交《年度核验表》,待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出纸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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