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现将《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北京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满足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根据《北京市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符合“世界城市”新内涵,继续充分发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组织的看护作用,充分发挥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实现“确保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住宿接待部门、民俗旅游村(户)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区县旅游局(委)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分工和职责,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成立统一领导机构。北京市旅游委成立“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委鲁勇主任任组长,于德斌副主任、赵广朝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负责人和各区县旅游局(委)的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与应急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各区县旅游局(委)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相应成立本区县、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机构。
(二)明确职责。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是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分析全市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提出全市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协调各区县旅游局(委)开展本辖区旅游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监督、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及其周边开展禁放、燃放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工作,在禁放点及其周边设立禁放标识,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禁放点的看护等工作;四是指导、协调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五是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