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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委)职责:一是做好本辖区内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三是组织协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四是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协调开展禁放点的看护工作;五是组织落实上级部署的其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职责:一是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及具体实施工作;二是单位内部设立由地区烟花办统一颁发的永久的禁放标识;三是组织安保人员加强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管理及周边禁止燃放区域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制定详细、全面的防火救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应急准备;五是在本单位职工和内外部居民间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六是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守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明确岗位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全天候落实看护责任,及时清理燃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及可燃物;七是组织落实各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全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以充分发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组织的看护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属地的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监督作用等“四个作用”为依托,以规范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为重点,贯穿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的始终。此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12月上中旬)
  市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县旅游局(委)主管领导签订《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区县旅游局(委)、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适时召开本辖区内旅游行业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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