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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重点宣传阶段(2011年12月中旬至2012年1月底)
  2012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主题是“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十八大召开和谐环境”。各区县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方式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堵阶段(2011年12月底至2012年2月)
  市旅游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旅游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县旅游局(委)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各区县旅游局(委)要对辖区内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定期开展排查和演练。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11年12月底至2012年2月8日)
  各区县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建立禁放点的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看护责任。
  第五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2月10日)
  总结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区县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研究解决思路,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工作措施
  市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区县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八个规定动作”为内容,全面落实各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一)对全市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旅游委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到各区县旅游局(委)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召开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
  (二)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培训、演练。从2011年12月中旬开始,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火报警设施、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材、消防通道、配电设施及电源线路和可燃易燃物,在检查中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并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确保安全。12月下旬和2012年1月中旬,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对本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熟悉烟花爆竹安全防范知识和火灾发生时应该采取的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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