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至2012年1月底,各区县旅游局(委)要对辖区的旅游企事业单位部署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市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2年1月中旬、 春节期间对重点旅游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县旅游局(委)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整宣传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提高旅游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各区县旅游局(委)要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规范、
消防法及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单位要利用宣传画、板报、开座谈会、咨询、灭火演练等多种形式,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为主题,向企业员工和广大游客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游客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四)周密组织,严格控制,确保烟花爆竹燃放期间旅游行业的安全稳定。根据《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旅游行业2012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市政府烟花办《北京市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凡有文物、古建、林区的旅游景区周边要设立禁止燃放区域,各区县、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按市烟花办安排的规定时间设置、统一公布的禁放永久标识,标明禁放区域的具体范围。工作中,要以除夕、初一、初五、元宵节(正月十五)等时段为重点,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对本单位内部进行24小时看护,做到安全防范“零死角”,确保本单位禁放范围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生。对周边禁放区域,各单位要组织人员24小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全市旅游行业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和面临的形势,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更好的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清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创建北京平安旅游的高度出发,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