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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10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梧州市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桂政发〔2010〕71 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77号)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加快我市消费转型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末,力争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长速度均达到全区中上水平。

  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16亿元,年均增长16%;培育3个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40亿元的县(市);在全市新建、改造300个农家店,改扩建6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确保商品配送率达 60%以上。

  到2015 年,全市连锁经营总额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5%以上;全市年旅游总收入达80亿元以上;银行刷卡消费额达100至200 亿元,日常持卡消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40%。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城市居民消费。发挥中心城市消费集聚优势,创新促消费活动的组织方式和内容,结合传统节假日和民俗节庆组织开展中心城市综合性消费购物节活动等,开展各种节庆促销,培育消费主导型城市;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梧州知名品牌产品,开展各种广告宣传、品牌推介、展会展销等活动,扩大梧州品牌消费;规划社区商业布局,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发展城市便民消费,使社区消费成为扩大城市居民消费的新亮点。

  (二)提升农村消费水平。大力推进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农机下乡等工作,2011年、2012年每年销售摩托车下乡产品3.6万辆,实现销售额1.6亿元,发放财政补贴0.2亿元;进一步扩大农家店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实现一店多能,在便民基础上拉动农村消费增长;开展大宗农产品应季大型促销活动,组织开展大宗优势农产品推介会、订货会,建立梧州农产品展销平台。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农超对接”,促进农产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培育和打造梧州农产品品牌。

  (三)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顺应现代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发展需要,发展汽车消费,鼓励发展连锁消费、旅游消费、文体消费、家政服务消费,规范发展信贷和网络消费,不断优化消费产品结构,拓宽消费服务领域,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形成拉动消费增长的新热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市促进城乡居民消费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增强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和专人负责制,按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具体任务分解和分工详见附件)。同时还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计划和具体时间表。

  (二)创新形式内容,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方法和途径,创新促进消费形式和内容,通过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拓展新型服务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引导合理消费行为等措施,逐步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有效拓展消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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