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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河池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巩固和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和林业强市的必然要求。根据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为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规范林权流转、促进林下经济发展为重点,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构建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加快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推进集体林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和林业强市建设,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林农得实惠;坚持生态优先,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利益;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从2010年起,用4年左右的时间,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创新林业运行机制,优化林业政策环境,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逐步建立起林业支持保护有力、林业投融资政策完善、林木采伐管理科学、林权交易规范有序、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的可持续发展新机制,以改革领先,促进发展、促进生态,加快把河池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和林业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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