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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拟定的2011―2015年天津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三)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落实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国公局发〔2011〕10号),在全体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将职业道德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每个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到2015年,将全市公务员轮训一遍,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
  (四)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培训。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7号)精神,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深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专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长效机制,使全体公务员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意识。公务员每人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到2013年底,将全市公务员轮训一遍。
  (五)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培训。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针对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理论、应急管理、民生安全、信访维稳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公务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六)下力量抓好基层公务员培训。以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为重点,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根据基层公务员职责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等本领。深入研究解决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际困难,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问题,到2015年,将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轮训一遍。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渠道,采取送教上门、流动课堂、现场观摩等方式,促进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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