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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覃水坤  融安县副县长

  唐云阳  融水县副县长

  陈元彪  鹿寨县副县长

  韦 湘  三江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彬(兼),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

  五、实施步骤:

  柳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分四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2011年7月前,完成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的制定,包括数据分类、编码标准、数据字典,并下发至市辖六县。

  (二)第二阶段:数据清理、整合及系统搭建阶段,从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30日前,市、县房屋登记部门根据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对房产登记系统数据进行整理和完善。尽快完成楼盘表搭建及数据的清理工作。由市房屋登记部门负责牵头,在保证房产档案安全及登记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提取关键数据字段,按字段数据顺序,对市、县所有各类房产登记及档案的房屋数据进行清理、补录、关联等整合。同时以市房屋登记部门图文一体化系统为基础,委托软件公司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完成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专网建设,并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软件的联网调试。

  (三)第三阶段,市县联网阶段,2011年12月20日前,系统正式试运行,实现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的联网查询。

  (四)第四阶段:系统升级阶段,实现市县统一的房产登记系统平台和数据库集中。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适时实现与自治区住建厅信息系统联网,并随着“数字柳州”的进程推进“数字房产”的建设,建立房产信息发布系统,建立信息化服务网站,满足各层面的查阅要求。争取完成个人房屋信息在地理空间基础框架上的定位,实现以地管楼,以楼管房,以房管人。同时为国土、规划、金融、税务、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提供信息数据支持。

  六、资金来源

  为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工作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中 “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中需要政府承担的费用,由各地财政结合当地信息化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一并落实”的相关要求和(国办发〔2011〕1号)、区住建厅(桂建房〔2010〕36号)以及柳州市政府办公室柳政办〔2011〕49号关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项目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由市县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予以解决,具体由市财政局审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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