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
引导和支持“菜篮子”产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直接挂钩,减少“菜篮子”产品的上市环节和防止“二次污染”,形成从生产加工到批零市场的“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增加生鲜蔬菜、肉产品销售网点。保障生鲜蔬菜、肉产品市场需求,加强大型超市与生鲜蔬菜、肉产品批发零售企业联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按照环保、高效、形象的要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地购置箱式面包车开展“菜篮子”产品市内配送,开辟“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鼓励联华超市、南城百货等重点生鲜蔬菜销售企业开市早、关门晚,满足和方便市民对生鲜蔬菜的需求。
3. 培育新型流通组织
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新型产销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各类贩销大户、农村经纪人的引导和管理,支持和鼓励他们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形成自我管理、守信自律、协调服务的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拓展市场、组织货源、维护权益和促进流通等方面的作用,成为保障“菜篮子”商品供应的重要营销力量之一。
(三)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1. 强化源头监管
保证基地配备检测人员,改善和巩固基地生产检测站的设备,加大生产环节治理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商品质量卫生安全。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商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要求。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品种行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增强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意识,
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加强对食品加工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构,尽快形成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
2. 完善检测网络
建设和完善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其中建设完善市级1个农作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1个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完善6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重点特色产区乡镇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及检测车辆等设施。力争在五年内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大楼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大楼建设并发挥作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制定和完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和动植物检疫等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使“菜篮子”商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建设政府主管部门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体系,配备好各种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继续完善商品例行检测制度,加强对生猪“瘦肉精”、兽药残留和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做到快速、准确检测。完善和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交易。
3. 建设可追溯系统
探索“菜篮子”商品可追溯制度,完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安全关。适时建立“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并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4. 发展品牌产品
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所有蔬菜基地、畜禽基地、水产基地都要达到无公害要求。鼓励和引导规模型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实现标准化、包装化、条码化生产,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品牌并加以大力宣传推介,以品牌开拓市场。
(四)推进调控体系建设,实施储备保障制度,提高政府调控市场能力
1. 建立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采取贴息方式,支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重要蔬菜、生猪商品储备。根据生产发展和消费需要,适时调整储备规模,完善收储投放机制。完善猪肉价格预警机制和应急供应保障预案,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
2. 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用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
市场出现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入储或异地远销;供不应求时,引导储备产品投放市场,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
3. 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市场应急管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完善“菜篮子”市场应急预案。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洪涝、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 实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把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和质量卫生安全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作为主要的责任目标之一。
2. 成立“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委、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局、环境保护局、城市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林业局、科技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农机化管理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及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