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查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特别是强化以煤矿瓦斯防治为重点的“一通三防”措施,认真排查治理煤矿瓦斯和水患、火灾隐患;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专项治理;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等情况。
(四)切实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目前我县正值大旱,但经验表明,大旱之后有大涝,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加强对水患的重点监控,切实做好防淹井、防透水、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防灾工作;对存在地质灾害的乡镇和存在隐患的病险水库等采取的监控措施及隐患整治情况等。
(五)按照省地和县相关部署要求,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压态势,对二季度以来“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的情况。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加快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道路运输相关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渔船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国发〔2010〕23号和黔府发〔2010〕13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应用工作落实,通过科技进步提升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情况。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情况。
(七)认真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较大非法违法事故跟踪督办和通报等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八)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业务和应急救援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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