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区幼儿园建设。按每3000人左右小区或片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合理编制城区幼儿园布局,并纳入城区发展规划。市中心城区“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3所,其中江北城区9所(不包括民办幼儿园),江南城区4所。今后新开发的居民小区规划居住人口达到上述规模的,必须配置相应数量的幼儿园,并与小区住宅楼同时开工、同时竣工。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稳定现有村完小和乡镇中心小学数量,重在按标准化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并逐步在乡镇中心小学和有条件的村小学开设寄宿制,为撤并小学教学点、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创造条件。在有计划撤并规模过小而且与村小学较近的教学点的同时,对学生上学较远、交通不便,确实需要保留的教学点和规模较大的分校重在解决“四无”(无围墙、无厕所、无教师宿舍、无水源)问题。
按每4-5万人口保留1所初中的原则,调整农村初中学校布局,对同一乡镇距离较近、规模较小的初中实行合并办学或组成办学联盟体,促进区域内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解决择校问题(具体调整规划由各县市区负责)。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按照“好校扩容、差校配人、旧区补建、新区新建、置换改建、开发回建、扶持民办、分期兴建、分级管理”的思路,调整城区学校布局。按照每20000人左右的小区或片区设置1所办学规模2000人以上的小学、每40000人左右的片区集中设置1所办学规模2000人以上的初中的原则制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规划新建(包括在建)小学9所、初中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扩建县西小学、西江小学、木松岭学校和峡山初中;置换市农机学校办小学。具体规划见附表四。
(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
1.普通高中
按照“高中向城区集中、剥离高完中的初中部”的思路,增加城区高中,逐步把规模在18个教学班以下的农村高中撤并到市、县(市)城区办学。
(1)新建高中。“十二五”期间规划增加城区高中4所(包括民办高中),其中桂平市2所,港北区和覃塘城区各1所。新建的4所高中年招生规模可增加约4200人。
(2)扩建现有高中。“十二五”期间规划扩建高中学校18所,其中市直4所,港北区1所,港南区1所,覃塘区2所,桂平市4所,平南县6所。18所高中扩建完成后招生规模(指每年招生规模,下同)可由原来的15960人增加到25600多人,增加9640多人。
(3)计划撤并的高中。“十二五”期间规划撤并高中学校(含高完中的高中部)12所(撤并的12所高中学校和高中部招生规模共约1200人),其中港北区2所(农村高中),桂平市7所(公办农村高中3所,民办高中部4所),平南县3所(农村高中)。撤并后的高中校舍用于改办初中(化解当地初中大班额)的11所、改办优质高中分校1所(港北区大圩高中改办贵港市高中分校)。
高中布局调整规划完成后,全市高中学校数量虽然由现在的53所减少到45所,但优质高中招生规模得到有效扩大,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将由现在的31000多人增加到43640多人(新建4所招生规模增加4200人,加上扩建18所高中增加年招生规模增加9640人,减去撤并的12所高中年招生规模1200多人),净增加12640多人。按每年初中毕业生80000人左右计算,普通高中入学率可达到54%左右。
2.中等职业学校
以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为依据,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重组或撤并等方式改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以自治区示范校建设为重点,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以市职教中心为平台,通过联合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和引进市内外资源等模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十二五”期间,市内中等职业学校规划23所,可招生20000人,再加上每年送到市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15000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含送生)将达到35000人,占初中毕业生人数(80000人左右)的4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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