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各成员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向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向自治区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自治区、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2 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贵港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组织查处工作;组织修订贵港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贵港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指导各地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屠宰加工环节、进出口环节以及酒类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违法经营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重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住建委负责协助食品药监等有关部门对工地食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助主管部门制定信息发布方案,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加强对新闻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的管理,督促主管部门争取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权威信息,及时组织网上舆论的正确引导,避免网上不良信息在网上散布蔓延,协调公安等互联网管理部门做好网上有害信息的处置;
市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市财政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2.1.3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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