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济安发〔2011〕12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南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安委会及各大企业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按照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济南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制定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鲁发〔2008〕17号文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载体,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济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部署有关重大事项。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的开展。
媒体支持单位:中国安全生产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人民广播电台,济南电视台,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