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三批担保机构与再担保合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担保行业协会:
按照省中小办、担保协会《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再担保合作、完善多层次担保体系的通知》(鲁中小企办字〔2010〕49号),经各市推荐的前两批担保机构已有10家与省再担保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了业务合作。为进一步扩大担保机构与再担保合作范围,经研究决定推荐第三批担保机构与再担保合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鲁中小企办字〔2010〕49号规定基本条件的担保机构,均可按照鲁中小企办字〔2010〕49号规定的程序要求申报。
二、请各市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担保机构,统一出具推荐函(格式附后)。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资料一式三份报省中小办规划发展处或省担保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扈锋 王英珍 电话:(0531)82037250
邮箱: hufeng@smesd.gov.cn wyz@smesd.gov.cn
省担保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范华磊 电话:(0531)82906608
邮箱:sddbxh@126.com
附件:推荐函格式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