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12、集中整治街巷环境。大力开展街巷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城乡群众居住环境。加强社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清理街巷沿线的残垣断壁、破旧房屋、占道建筑以及村道上的柴堆、粪堆、垃圾堆,集中治理小区楼宇、屋顶、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以及在公共用地、楼道内乱堆乱放、室外乱吊乱挂等现象,切实改变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地区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实施街巷绿化工程,重点抓好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街巷两侧的绿化美化工作,创建“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环境整治样板路”,打造“道路硬化、巷道亮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村容美化”的宜居环境。
牵头部门:市规划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林业生态建设局、工商局
实施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13、强化公共场所环卫治理。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办法,加大对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公园、广场、公交线路、文化场所、车站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力度。综合整治市区环境,将市区重要道路和步行街打造为市容市貌示范街,加强公共场所建筑物的改造和外立面的美化、净化、亮化。加大市场管理力度,整治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治理占道经营。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农村卫生保洁收费机制,推行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
牵头部门:市规划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
实施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14、培养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知识教育,广泛评选“环保社区”、“生态村”,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和生态理念。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广泛评选“卫生乡镇”、“卫生村”、“文明卫生示范户”,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发挥新闻媒体在培育群众文明卫生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上的重要作用,传播文明健康生活知识,宣传文明健康生活典型,鞭挞落后陈旧生活习俗。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配合部门:市环境保护局、中卫日报社、中卫广播电视台
实施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四)实施基层民主管理工程
15、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系。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小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群众自治组织组建,调整充实城乡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委员会,建立有效承接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委员会,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并根据群众的爱好、兴趣、能力和需求,积极引导和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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