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阶段(2011年7月20日至31日)。
1.完成宣传工作。
2.确定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等技术要求。
3.完成客运出租汽车专项补贴资金落实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1年8月1日至31日)。
1.发布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招投标公告,编写计价器招标书,组织招投标工作,确定计价器生产厂家。
2.确定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印制票价明码标识表。
3.完成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票据印制工作。
4.完成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1年9月1日至30日)。
计价器中标厂家按照招投标要求完成计价器生产及安装准备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分批次开展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工作,同时对客运出租车计价器进行检定,发放票据。
2.对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计价器安装的客运出租汽车,给予每台车经营者3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市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广跃(副市长)
副组长:赵忠孝(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鞠大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传良(市财政局局长)
李 波(市物价监管局局长)
胡 森(市地税局局长)
赵玉勤(市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鞠大忠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工作作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服务市民出行的重要举措,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并抽调专人落实此项工作。
(二)强化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市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工作阶段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定期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宣传客运出租汽车安装使用计价器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市政府给予的补贴政策,引导广大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限内自觉配合完成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