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08年下半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8〕142号)
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区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现场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我县今年烟叶收购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烟叶收购工作
(一)严格执行收购政策,确保完成烟叶收购任务。
各乡镇要按照全县7万担烟叶计划进行收购,落实责任制,加强收购合同管理,规范收购工作流程,不得无计划、无合同、违反合同规定、跨乡镇收购烟叶。合同内烟叶不拒收、不限收,各乡镇因烟叶丰收超计划的,由县烟草公司负责协调收购计划,做到应收尽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法纪意识和规范意识,认真贯彻执行《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收购纪律。工商、质监、公安、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烟叶收购流通秩序的监督检查,严禁违反国家标准和收购价格压级压价或提级提价收购烟叶,对违反交售、收购烟叶,扰乱烤烟收购秩序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针对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烟叶收购秩序稳定。
(二) 坚持烤烟国家标准,确保等级质量稳定。
烟草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烤烟标准,指导烟农搞好分级扎把,坚持对样收购,做到公平、公正、准确验级,维护烟农的合法利益。要加强对烟叶收购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收购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政治素质,保持验级标准平稳,避免忽高忽低、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做到部位清、颜色清、等级清、纯度高,确保收购等级质量稳定。
要认真开展烟叶原收原调工作,按原收原调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统一烟叶预检、收购、调拨等环节的技术和管理标准,实行流程化作业、制度化管理。加强质量控制,树立质量控制观念和诚信经营理念,加强巡回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原收原调工作顺利开展。
(三) 深化烟叶基层站(点)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烟草部门要加快烟叶基层站(点)建设,完善各项设施,不断改善基层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烟农售烟条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烟叶收购工作程序,积极推行编码收购,杜绝“人情烟、关系烟”,确保收购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要全面推行收购成包一体化、松散打包、散包调动工作,减少烟叶压油损失。信用社、烟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全县烟叶收购电子结算正常运行,及时兑付收购资金。要不断创新生产收购管理模式,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规范烟叶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烟叶基础管理水平。
(四) 统筹协调,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