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和行政部门并联运行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08年9月15日-10月30日)。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5日-9月20日)
宣传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行政部门并联运行的目的和意义,及并联运行的特点、要求,积极动员各行政部门参与组建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建设阶段(9月20日-10月20日)
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和行政部门并联运行的单位确定专(兼)职消费者投诉受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准备工作。将消费者投诉受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行政执法部门并联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公布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
向全社会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行政部门并联运行的单位。
五、并联运行机制起动时间
2008年11月1日正式起动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和行政部门并联运行机制。
六、消费投诉举报案件操作流程
(一)县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分析,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在五分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按职责分工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受理。
(二)受理部门接到县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移交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后,应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依法进行受理,并在本部门受理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结果在三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县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进行反馈。
(三)县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每季度对各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各行政部门接到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后,可向县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移交,县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根据并联运行单位职责,再移交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各并联运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限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的负责人、受理投诉的联络人员及投诉电话,并在县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中心进行备案。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投诉受理,接待来访、处理转办移交等工作,详细记录投诉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咨询问题解释工作,并做好各种资料的记录和汇总反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以法律为准绳,以打造“诚信巴里坤”为目标,加强协作与交流,及时解决各类消费者投诉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