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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深入开展大宣传,营造“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

  1.工作内容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工作目标

  (1)消防宣传体系基本形成。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依法履职,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建立覆盖包括单位、社区、农村的全民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网络。

  (2)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公民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全面接受消防宣传教育,普遍提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努力提升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良好意识。

  (3)防控火灾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增强。

  3.采取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和媒体联动机制,形成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合力。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教育部门要落实中小学每年不少于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文化部门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纲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

  (2)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通过设立消防宣传广告牌、发放消防宣传单、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广播、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等方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力争达到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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