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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原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人财物划转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原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人财物划转的批复
(渝府〔2011〕128号)


市安监局,万州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将原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人、财、物划转到重庆安全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安监文〔2011〕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原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人、财、物划转到重庆安全职业技术学院。

  二、有关划转手续由编办、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规定办理,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万州区人民政府、市安监局要积极主动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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