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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川区合阳城与钓鱼城街道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川区合阳城与钓鱼城街道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
(渝府〔2011〕127号)


合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合阳城街道与钓鱼城街道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合川府文〔2011〕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使行政区域界线走向更清楚,市政府同意以城市街道中心线为界,调整合阳城街道与钓鱼城街道在城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即从涪江一桥北桥头―柏树街―苏家街―塔耳门转盘―交通街―三角花园―国道212线―合川客运中心―北环路―合阳城街道与钓鱼城街道农村界止的中心线为界,将合阳城街道的别凡溪社区第4、第5、第6、第7居民小组(涪江一桥北桥头以东)、鼓楼街社区全部、久长路社区全部、苏家街社区全部、交通街社区全部、营盘街社区第4和第5居民小组(柏树街以东)、濮湖社区第9和第10居民小组(北环路以南、国道212线以东)划入钓鱼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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