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赠送、交换、出售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无有效期限规定。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获得行政许可(《赠送、交换、出售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申请人可赠送、交换、出售标的档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
十六条第二款。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02号 行政许可事项:单位和个人携带、运输、邮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非国家所有但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印件出境
一、行政许可内容
单位和个人携带、运输、邮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非国家所有但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印件出境审批。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
广东省档案条例》(1998年6月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第
三十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单位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下列档案出境的,须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
(一)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
(二)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