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承办有关事项,落实省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3)负责提出、修订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在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报告动态。
(5)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6)协助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
(7)提出设立相关专项工作组的建议。
(8)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9)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建议。
2.3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设立原油运输调度、生产组织、油品供应调控、保供统筹、区域协调等专项工作组的建议。专项工作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石油供应中断专项应急措施(或预案)的制定,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具体组织执行,确保应急措施和规定任务的完成。
2.4 咨询机构及其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石油供应中断应急专家组,研究判定事件发展态势,提供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必要时参加石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工作。
2.5 运转原则
市应急指挥部及所设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各司其职、严格程序、及时沟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原则,全面、高效、及时完成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监测预警
3.1.1信息系统
市工信委按照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市石油供应中断信息收集系统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纵向联接省石油信息系统和各县(市)区级政府主管部门,横向联接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市内大型石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网络。加强市及各县(市)区石油供应运行监测分析,重点做好市内石油生产、进出口、储备、运输、市场供求、市场价格等方面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
3.1.2预警及事件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