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农业生物灾害分级
1.5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防治组织机构与职责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4.2应急预案启动
4.3防治程序
4.4信息共享和处理
4.5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5.保障措施
5.1通讯保障
5.2交通保障
5.3经费保障
5.4物质储备
5.5技术装备保障
5.6人员保障
5.7治安保障
5.8监督与演练
6.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6.2善后处置
7.应急结束
8.附则
8.1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8.4奖励与责任
8.5预案实施时间
9.附录
9.1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9.2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结束审批表
9.3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1. 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农业和国土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对农业生物灾害的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