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建委: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及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规划及计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工程建设时序,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责任目标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编制快速路网建设月度及年度统计报表;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编制快速路网建设情况专报;牵头组织市快速路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批或报批工作,审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调整;负责主城区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的建设管理并具体负责部分工程的实施。
(四)市财政局:确保市本级财政出资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并统一安排、拨付拼盘项目的建设资金。
(五)市规划局:负责办理主城区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道路规划调整及前期规划手续;参与设计方案会审;配合做好与规划有关的协调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的用地审批和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工作,以及涉及农用地及未利用地的农转用报批工作。配合各建设主体做好征地拆迁有关协调工作。
(七)市住保房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工作;配合各建设主体做好征地拆迁有关协调工作。
(八)市环保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的环评审批工作。
(九)市城管委: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市政管线的全面检查和施工期间的监护工作;及时协调督促市、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程的接收管理工作。
(十)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负责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征迁交地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审批、文物保护等相关工作。
(十一)市林水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水土保持分析报告的审批及征占林地的审批或报批工作。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交通项目审批及报批工作;负责文汇立交工程的实施。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及时提供交通设施设计审查意见,按设计要求配合实施交通设施整治和智能交通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加强现场交通管理,确保有序通行;对建成道路及时组织交通设施竣工验收,促使工程尽快投入使用;负责制定和落实道路工程实施完成后的交通长效管理措施。
(十四)市电力局:负责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施工用电保障工作;做好施工期间的电力管线监护、迁改以及路灯的改造、合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