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146号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2011年5月20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能,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步伐,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18号)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提高幼教认识,科学发展学前教育
1.充分认识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2.准确把握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目前,我市有幼儿园281所,幼儿教育总规模达55621人,幼教教职工4741人,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8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6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5%。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民办幼儿园管理不规范,部分不达标;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3.坚持科学的学前教育发展原则。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