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149号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兰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确保201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实现“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良好起步,特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计划
2011年,全市计划削减二氧化硫存量14335.7吨、氮氧化物存量1849吨,削减化学需氧量存量3484吨、氨氮存量503吨。
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砖瓦窑、铁合金、小水泥等落后生产工艺的清理整顿,并严格执行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污染减排。
二、职责分工
(一)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协调落实各自区域内的总量减排计划,督促减排项目,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等落后生产工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减排任务。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污染源治理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切实强化职能,积极做好污染减排的相关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把好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关,将减排项目纳入城市年度发展建设计划,并负责“国四油品”在全市推广使用的前期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协调重点工业企业落实具体减排项目,对已建成的环保设施加强监管。
市建设局:负责完成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管网工程建设,确保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西固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70%;完成盐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行管理,必须确保稳定运行。
市工信委:负责落实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市农委:负责落实农业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
市公安局:负责落实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柴油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