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依托省急救中心,完善城乡医疗急救网络规划建设,扩充抢救设备,改革用人机制和政策,加强急救人才培养和业务能力训练,修订和完善各项抢救工作的流程与制度,建立县域“120”服务应急互动机制,确保“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按照《甘肃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办法》,围绕建立以专业机构为指导、以基层机构为依托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目标,改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设施条件,重点加强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制定公共卫生预防策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采取主动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到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有机结合。提高村医特别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补助标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扩大基层卫生机构网络直报覆盖率,提高卫生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救援装备配备,制订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在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的同时,重点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重大节会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健康促进和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和“健康教育是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的重要举措”的工作理念,以三级健康教育网络为依托,以健康教育进社区(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活动为载体,发挥卫生系统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专家巡讲、健康咨询、义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烟草危害、营养健康、卫生保健等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注重预防的健康生活习惯,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着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共同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为基本构架的妇幼卫生三级工作网,加强县区综合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建立基本设施较为齐全的妇幼卫生网络。强化技术培训,规范技术服务,提高高危孕产妇救治能力,推进高危孕产妇评价管理。严格乡镇卫生院助产技术准入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管理和及时转诊意识。建立与全市妇幼卫生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队伍。建立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完善妇幼卫生管理机制,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做好产前诊断、孕期保健。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住院分娩补助、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降消”项目),加强农村高危孕产妇筛查,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生育安全。建立全市出生医学监测点,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促进母乳喂养,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意见》,完成市卫生监督所及五区分所业务用房建设,着力解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紧张和执法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缺乏等问题。建成覆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起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保障到位、执法有力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在乡镇建立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聘请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在医疗单位成立职业病科,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加强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扩大免疫规划管理,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巩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果,落实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规范治疗,提高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积极推广高危行为干预措施,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救治与关怀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发病上升势头。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重点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综合防治措施,使肠道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开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登记、干预工作,推行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抓好碘缺乏病、寄生虫病和布病等地方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食源性疾病、环境相关疾病的防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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