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招商局招商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招商局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盘锦市招商局招商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市直专业招商局招商经费管理,有效合理使用资金,切实把经费用在招商引资上,使招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使用管理原则
(一)招商经费要坚持规范管理、灵活使用;总量控制、多招多得;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招商经费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招商经费支出由招商局专职常务副局长统一审核、签批。同时,各招商局要积极筹措招商周转资金,确保招商工作正常需要。
(三)对招商任务完成好的招商局予以增拨招商经费做为奖励,对任务完成差或未完成的招商局经费予以适当核减或不予拨付。
第三条 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