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精心培育重点镇
“十二五”期间我市力争每年有2-3个小城镇列为省“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扶持2个市级“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被纳入“百镇建设”的示范重点镇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建设实施方案》;依照《百镇建设实施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编制近期建设规划,重点抓好“五建设两整治”(及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把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各级政府要把握推进城镇化的良好时机,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摆脱我市小城镇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现实状况的契机,力争在“十二五”后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产业支撑、经济辐射周边村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小城镇。“十二五”省、市、县按照7:7:6的比例每镇补助的2000万元要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重点镇的扶持力度,涉及小城镇发展的示范选择、政策试点和资金支持应当优先安排于重点镇。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城镇化建设激励资金,重点对省、市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城市电信、电力、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以适应城市工业化水平提高、人口聚集的客观要求。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实行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天然气全覆盖工程。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源头治理,引导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运用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生产总体水平,促进生态产业蓬勃发展。
到2015年,实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三个全覆盖,供水普及率达到97%,燃气普及率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人均道路面积1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
(六)抓好七大产业园区建设
要坚持园区经济发展战略,发挥园区承载作用,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现代装备制造园区、新型医药园区、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化工新材料园区、新型煤化工园区、新型管线材园区等七大园区。集聚生产要素,完善配套功能,构筑发展平台,推动项目向园区投放、工业向园区转移、企业向园区集中、创新要素向园区汇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搭建投资平台,构建“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资源共享、产业循环、服务优质、生态良好”的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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