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的园区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建立与城镇格局分布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布局调控机制、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机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机制、产业园区与城镇建设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以城镇为依托、产业园区为支撑的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发展格局。
(七)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住房问题是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民生问题。要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从而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水平,提升我市城镇居民的住房建设品位。要加强政策调控,从投资、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尽快增加基本住房有效供给,科学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结构和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十二五”期间,我市建设廉租住房90080套,450.52万㎡,公共租赁住房60335套、350万㎡,经济适用住房36315套、235.5万㎡,共186730套、1036.02万㎡,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健全廉租房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加大我市危房改造和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加强市场监督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八)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走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容量相协调的城镇化道路。要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建设,制定科学规划,强化生态补偿,合理开发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的原则,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天然林保护和防护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全面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节能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大规模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绿地、企业绿地、风景林地以及交通干线和水系网络的绿色走廊,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和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矿产、森林、水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引导、鼓励和扶持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实现生态建设公益化和市场化双向发展。
(九)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是完善功能、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进程中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电影院等教育、医疗、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城乡居民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和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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