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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城建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八)工贸涉外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九)交通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科技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一)文卫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二)社会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处。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市长专线电话室(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处)。负责市长专线电话网络建设,指导县(市、区)长专线和市级网络单位开展工作;负责市民诉求、建议的受理、答复、交办、督办和反馈工作;组织市政府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组织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活动,汇编重要信息报送市政府领导参阅;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市政府接收的国家、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承办建议提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十五)机要处。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工作,统一收发、保管机要文电和档案;组织制订市府办机关的保密工作计划,落实保密工作部署,拟订或修订保密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保密制度和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密通信、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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