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建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八)工贸涉外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九)交通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科技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一)文卫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二)社会处。负责分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分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处。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市长专线电话室(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处)。负责市长专线电话网络建设,指导县(市、区)长专线和市级网络单位开展工作;负责市民诉求、建议的受理、答复、交办、督办和反馈工作;组织市政府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组织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活动,汇编重要信息报送市政府领导参阅;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市政府接收的国家、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承办建议提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十五)机要处。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工作,统一收发、保管机要文电和档案;组织制订市府办机关的保密工作计划,落实保密工作部署,拟订或修订保密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保密制度和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密通信、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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