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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的通知

  冬修期间各区县绿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行道树的修剪质量、作业规范、安全文明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市绿化管理指导站要组织技术人员,分区县检查指导行道树冬修工作,及时掌握行道树冬修动态,将巡查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绿化重点绩效考核中。行道树冬修工作结束后,各区要做好本区行道树修剪的自评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绿化指导站,市绿化指导站结合巡查情况形成年度行道树冬修总体评价报告,并在市绿化市容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凡2011年度需“重修”的行道树道路,应进行提前公示,接受市民社会监督。为进一步观察行道树修剪的作用,请各区确定1-2条悬铃木道路不进行冬修工作,观察其树冠正常生长状况。请相关区县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2),上报至市绿化指导站,需“重修”的行道树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件1:
  2011年度行道树修剪重修道路计划表

  区县:

  号
道路道路起讫树种树木规格数量计划修
  剪时间
重修原因联系人电话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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