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表彰区级财政系统“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和“十佳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
近年来,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用心想事、用智谋事、用力干事,积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提高效能,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圆满完成促发展、保民生的各项任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财政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民主推荐,机关党委综合考评,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厅党组同意,决定对以下十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十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十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一、“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
财政厅机关第十党支部
财政厅机关第五党支部
财政厅机关第六党支部
财政厅机关第一党支部
财政厅机关第十一党支部
财政厅机关第三党支部
财政厅机关第八党支部
财政厅机关第七党支部
机关服务中心党总支第一党支部
会计干部培训中心党委第四党支部
二、“十佳优秀共产党员”
马磊(机关党委)、邹淼、历疆、陈林国、杨小炜、陈杰、姜波、田雨鑫、古丽娜西·苏理坦哈孜、贾爱春
三、“十佳优秀党务工作者”
王自芳、牛立新、李小忠、杨虎、代万斌、吕文平、张贵财、李骞、贾玲霞、地力木拉提·尼亚孜
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财政事业发展“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伟大征程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创造新的、更大的业绩。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过硬的素质、一流的业绩为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自治区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