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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衢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衢州”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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