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做好2009年度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和示范单位的复评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公开、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群众评价、奖惩激励等制度,确保评创工作质量。组织开展新一轮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和示范单位申报评选工作,树立并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坚持日常督查与交叉检查、明查与暗访、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大摘牌通报和问题整改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进一步办好“行风效能热线”节目。提高节目质量,扩大节目影响力,提高群众参与度,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探索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不断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上线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提高部门负责人上线率。
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围绕服务中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等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质量强市”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对公安、国土、环保、建设、交通、国税、地税、工商、安监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三)切实抓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减轻企业负担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三项工作。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和征地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加重农民和村(居)组织负担的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和规范向企业收取捐赠和赞助行为。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消防、环保系统和与其相关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为重点,开展“五项治理”,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着力整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三乱”问题。继续开展“三查”、“三抓”活动,进一步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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