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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执行中央、省的政策规定,坚持清理和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活动举办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参加此类活动的管理。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备案制,坚决查处和纠正未经审核擅自开展活动的行为。

  (四)扎实推进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确保依法征迁。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施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管。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严肃查处药品回扣行为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严格规范医务人员诊疗和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等行为。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探索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推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奖助学金、免学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积极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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