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的决定
(榕政〔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十一五”期间,我市涌现出一批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推动我市科技事业不断发展,根据《
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33号),经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市政府2011年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李诗勤等10位同志为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特予表彰,并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科技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勇攀科学高峰,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附件: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