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依照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的要求,加强对已划定的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开展一级保护区污染隐患调查,制定一级保护区居民点迁移方案,逐步实施一级保护区退果还林计划;完成大隆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桩工作,实施大隆水库库区山体防护和岸坡治理工程;完成赤田水库饮用水在线监测调试工作,逐步完善全市饮用水源在线监控布控工作,实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对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三道农场场部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与保亭县达成治理共识,明确分工,形成治理方案;完成划定2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镇政府)。
(八)保护海岸带及海洋环境,保障持续发展。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控制海洋污染及陆源污染,编制《三亚市重大海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布《2010年三亚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合理开发和利用无居民海岛,重点推进三亚鹿回头湾生态环境修复和岸滩整治工作,尽快实施三亚湾东段人工补沙工程的立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亚海事局)。
(九)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三亚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以及崖城、海棠湾瓜果菜检测分站,购置便携式农残检测仪,加强农产品监测和防控,保障我市瓜果菜质量安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记录档案,逐步建立农产品可追溯制度;深化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完善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投入品行为;依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开展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三亚技术质量监督局、各镇政府)。
三、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建设生态人居环境
(十)以三亚生态市建设为中心,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搭建多梯次的生态示范创建平台,全面开展生态市、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省级绿色社区、省级绿色学校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创我市生态市建设新局面(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各镇政府)。
(十一)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村镇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重点打造十大连片区,统筹城乡旅游,力争把十大片区建成高标准的新农村社区和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景区,推动旅游产业链条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增强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整体上提升农村价值;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新增建设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1000户;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强农村居住环境建设,创建和谐优美家园,改善农村民生,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重点抓好农民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问题(责任单位:市新农村办、市农业局、市旅游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精神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