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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三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推动机制
  (十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全市各职能部门以青少年、党政干部、企业经营者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土地日、科技活动月等纪念活动开展生态文化传播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环境意识,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健康的环境道德风尚,打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力引擎(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委、市住建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林业局、团市委)。
  (十三)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志愿者行动,增进环境保护共识。以创建三亚生态市为契机,依托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中小学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清除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交流会、座谈会以及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进一步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绿色文明意识和环保生态理念;建立一批三亚市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传播环境科普知识,积极引导青少年成为新一代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践行者和监督员;启动“蓝丝带”行动,开展海洋环境、弘扬海洋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爱护海洋图片展览等活动,积极引导“蓝丝带 ”进机关、进校园、进景区、进军营、进社区 、进乡村等活动,让更多的人关注海洋环境保护,自觉加入到保护海洋环境的行列中来(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团市委、市精神文明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十四)加大执法力度,深化宣传效果,规范环境管理秩序。通过环保世纪行、“限塑”行动、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铁锤行动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边加强执法,边扩大宣传,达到教育群众,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一方面,以执法行动为手段,查处打击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管理秩序,规范环境行为,扩大宣传效果;另一方面,以违法代价和守法典型直观地传播环境宣传声音,巩固执法成果(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三亚技术质量监督局)。
  (十五)逐步建立生态市建设保障机制,促进生态市建设工作。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导向,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考核评估,提高生态省建设贡献率;建立三亚生态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和完善生态市建设组织、政策、资金保障机制,推动生态市建设常态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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