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任务目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亚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任务目标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三亚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任务目标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促进建筑节能。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拨付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县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管理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实施进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完成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任务,促进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一体化较快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当做我市建筑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资源,力争2012年7月31日前,完成中央下达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任务,即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示范应用面积404万平方米。
二、当前进展情况
我市自2010年成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以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的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制定了一系列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的实施配套政策,落实了中央和市财政补助资金。但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方面,仍然进展比较缓慢,形势比较严峻。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面积202万平方米。我市与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经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已经竣工并已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新建项目有10个,总建筑面积44万多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总面积为33万多平方米。除金色年华项目已经享受本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扶持以处,其余均具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条件。已经通过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项施工图审查,正在开工的项目有32个,总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总面积115万多平方米。按照建设周期,这部分项目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可以完成示范项目申报,除去不可预知原因,可申报示范项目按90%计算,既可完成示范应用面积约103万平方米。另我市2010年通过规划阶段节能审查的新建民用建筑24个,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54万平方米。这部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如按80%在2011年具备申报示范项目条件,即可增加完成示范应用面积约43万平方米。初步估计,今年内报批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约为200万平方米,按50%计算,明年约能完成100万平方米的申报任务。前几项相加约279万平方米,与要求还差约12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