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防范火灾事故,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4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及高层和地下建筑,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风区等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7月初以来,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辖区居住3人以上的出租房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排查工作,并按照“红、黄、绿”三个等级对出租房进行分级标识。下步,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即红色、黄色标识)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县(市)要参照市区做法,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制定出台出租房整治政府鼓励政策,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