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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的领导,根据《金华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1〕57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傅利常
  副组长:蒋永根  市政府
  张新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 员:俞流江  市公安局
  马海清  市财政(地税)局
  周国彪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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