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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的领导,根据《金华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1〕57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傅利常
副组长:蒋永根 市政府
张新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 员:俞流江 市公安局
马海清 市财政(地税)局
周国彪 市卫生局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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