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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十大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金华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十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动我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为主平台,以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环境影响无害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生态循环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技术支撑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到2015年,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达80%以上,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600个以上,生产基地面积150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8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0%,氮肥使用量减少8%,化肥利用率提高5%;农作物秸杆、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分别达90%、97%和70%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生态循环农业理念传播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理念,普及生态循环农业知识,加强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水平和能力。总结宣传生态循环农业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扩大示范创建的带动效应,引导消费者树立安全、优质、营养、生态、环保的绿色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行动。紧密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按照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思路,围绕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的创建要求和标准,扎实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全市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3个、示范区10个、示范企业10个、示范项目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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